(一)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,根据经济转型升级、产业结构优化需要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,大力发展校企双制、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,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重要主体作用,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对接,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,建设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提供有力支撑。
(二)基本原则
统筹协调,共同推进。将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基本办学制度,作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,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制度,创新校企合作内容,形成人社部门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、国有企业、技工院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。
服务需求,优化结构。针对国有企业发展需求,优化技工院校结构,壮大优质技工教育资源,鼓励企业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同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、产教融合的技工院校。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,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技工院校。
校企双制,工学一体。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构建共同招生招工、校企双制培养的长效合作机制。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,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,提高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能力。
(三)主要任务
鼓励国有企业(含国有上市企业,下同)参与同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、产教融合的技工院校办学,深化校企合作制度,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。推动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,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,校企融合贯穿办学过程,教学改革实现工学结合,实习实训与工作岗位紧密衔接,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,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。持续完善国有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制度,加快建设数量充足、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,形成初级、中级、高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,使技能人才规模、结构、素质更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有企业发展需求。
二、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办学